北美自由貿易區專業人士簽證 TN-1 VISA

  
一個加拿大的公民﹐如果需要來美國工作﹐可以申請TN短期工作簽証。TN簽証是美國﹐加拿大和墨西哥簽訂的“北美自由貿易協定”(NAFTA)的產物。在NAFTA的要求下﹐美國政府必須對加拿大和墨西哥的公民在來美工作的問題上給予適當的便利。

   對加拿大公民來講﹐申請TN短期工作簽訂有兩個辦法。一個辦法是在入境美國時﹐向美國海關官員提出TN的申請。另一個辦法是由美國的顧主在美國向移民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如果顧主在美國提出申請﹐此申請必須在申請人準備入境之前三十天提出。然後申請人攜帶批准書進入美國。

   如果申請人在入境時在關口提出TN簽証的申請﹐申請人必須親自在邊界A級關口或在加拿大境內飛機場的美國檢查站提出申請。在入境申請時﹐美國的顧主不須出面﹐但是申請表上必須有顧主的簽名。申請人可以和邊境關口美國海關預約入境和提出TN申請的時間﹐但是美國海關不能用沒有預約的理由來拒絕審理入境時提出的TN申請。申請人要給美國海關充足的時間來審理此類簽証的申請。如果申請人是在加拿大的飛機場向美國官員提出申請﹐申請人最好提前很多時間到飛機場進行TN手續。美國海關不保證在你飛機起飛之前把你的申請審理批准。所以準備充足的時間是非常重要的。

   申請人必須證明其加拿大公民身分。加國的護照或出生證都是許可的證明。海關官員會面談申請人﹐詢問一些關於顧主﹐工作﹐和申請人本身背景的問題。在申請時﹐要提供顧主的文件有﹕

(1)顧主證明信﹔

(2)申請人的學習和工作經驗證明﹐申請人必須符合顧主工作的條件﹔

(3)如果此工作需要顧主所在州的執照(如牙醫)﹐申請人必須有此執照。

   按照移民法規定的可以申請TN簽証的工作項目中的工作專業領域,都可以用來申請TN簽証。因為每一個工作的要求不同﹐所以申請人在提出申請之前最好確定自己符合這項工作的要求。另外﹐因為並非每一個邊界關口都受理TN簽証的申請﹐申請人最好在到達關口之前確定此關口有處理TN簽証的服務。

  
根據北美自由貿易區協定(NAFTA),「北美自由貿易區專業人士」簽證類別,只適用於墨西哥和加拿大公民。

   NAFTA成員國的公民可以在另一個NAFTA成員國從事專業工作,條件是

(一)有關的專業必須在NAFTA的名單上;

(二)外籍人士必須具備該專業所要求的特定資格;

(三)有待填補的職位空缺確實需要具有這項專業能力的人來填補;

(四)外籍人士必須為美國僱主工作。

   有意在這個簽證種類下進入美國的加拿大人和墨西哥人的條件是不一樣的。(請看NAFTA手冊)延長居留的申請是有移民與歸化局(INS)負責處理。加拿大公民有兩種選擇。

1. 他們的僱主可以用I-129表格,在附近的INS地區辦公室提出申請。

2. 選擇不需要他們離開美國。第二,加拿大人可以回到加拿大,使用第一次申請時的同樣文件,在入境處重新提出申請。

  
墨西哥公民如果要延長居留,必須由僱主為他們延長勞工証,並在他們的INS地區辦公室提交另一份I-129申請表格。

  
主要外籍人士的配偶和未婚未成年子女,有權獲得衍生身份,但是他們不能在美國境內受僱。在這個簽證類別下入境的外籍人士,被視為非移民。

加拿大公民申請美國 TN工作簽證

   當許多移民由於在加拿大找不到一份高薪且滿意的工作而牢騷滿腹的時候,不少人忽略了重要的一點,一個加拿大公民身份所具有的自身優勢。這個身份為進入美國工作和學習,以及為最後定居在美國提供了諸多方便。因為根據北美自由貿易協定 NAFTA(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的相關條款,協定參與國(美加墨)的公民可以去其他的國家從事專業工作。加拿大的公民可以申請美國的TN工作簽證(TN VISA)。

一、 TN簽證的優勢

   TN簽證可以為美國雇主省卻繁瑣的勞工證申請。和傳統意義上的H-1B簽證相比,TN簽證具有下列的優勢:

1、沒有時間限制,但需每年續簽;

2、勿需繁瑣的雇主勞工證;

3、如果資料齊全的話,可以在入境處直接申請;

4、家庭成員可以隨行。

二、申請 TN簽證須符合的條件

1、申請人是加拿大公民;

2、申請人具有大學文憑,或專業執照,或大專文憑另加三年以上的有關工作經驗;

3、申請人必需在美國從事下列職位和工作:

*註冊會計(CPA,CA,CGA,CMA)

*建築設計師

*生物化學家

*化學家

*電腦系統分析員

*牙醫

*災難保險分析員

*經濟學家

*工程師

*圖畫設計員

*賓館經理

*工業設計人員

*律師

*圖書館員

*管理諮詢者

*數學家

*醫藥實驗室人員

*註冊護士

*藥劑師

*助理研究人員

*統計學家

*各種技術人員(有各種限制)

*職業諮詢員

三、申請 TN簽證所需材料

   加拿大公民毋需在美國使館預先申請簽證,而是準備好申請材料在入境美國時向美國 NAFTA移民官員直接申請。申請材料包括:

1、美國雇主信;

2、加拿大護照;

3、學歷,執照和工作經驗證明;

4、證明在美國工作是臨時性的.


  美國國際商務會員中心提供美國律師申請TN-1簽證服務,并從雇主到簽證申請的全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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